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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首次立法保障医院安全

http://www.healthr.com 2020年03月27日 09:12 来源:北京日报

  按照“小切口”立法的思路,法规重点是解决保护医务人员安全,减少暴力伤医问题,而不是要解决医患关系问题。保护的是那些正在履行公共服务职责的医务人员,防范和打击的是暴力伤医行为。因此,法规草案不再过多规范医疗纠纷的内容,仅保留了原则性规定。

  问题三:以后去医院是要先进行安检吗?

  规定草案提出,医院应当建立安全检查制度。有意见提出,医院病人多、出口分散,安检很难操作。也有意见认为,各级各类医院都进行安检没有必要。

  该负责人表示,作为重要预防措施,安检可以有效防范伤害医务人员的禁带物品进入医院,国内外均有医院进行安全检查的先例,北京也有不少医院采用安检措施,已经具备实践基础。当然,考虑到各类医院的不同情况,法规要求建立安检制度的同时,给医院采取的具体方式上留有空间,医院可以根据实际需要,选择采用机器或人工安检,全面安检或重点巡检等不同方式。

  问题四:医院暂停诊疗,病患怎么办?

  从权利对等的角度看,当医务人员人身安全受到就诊人员及其陪同人员的暴力威胁时,医务人员已没有义务继续诊疗,实际情况也不允许继续诊疗。因此,法规赋予医务人员避险保护的权利,规定可以回避对就诊人员的诊疗。这样既是保护医务人员自身权利,也是保护其他患者接受诊疗的权利,对施暴者更是一种提示,时刻要考虑施暴的后果。

  当然,在保护医务人员人身安全的同时,也应保障患者正常就医的权利,防止暂停诊疗的滥用。规定医院可以有条件暂停诊疗,影响医务人员人身安全情形消失后,应当及时恢复诊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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