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带量采购将制度化常态化 第四批集采2月开标http://www.healthr.com 2021年01月20日 09:59 来源:经济参考报 近日,国常会部署进一步推进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改革,以常态化、制度化措施减轻群众就医负担。会议指出,要重点将基本医保药品目录内用量大、采购金额高的药品纳入采购范围,逐步覆盖国内上市的临床必需、质量可靠的各类药品和耗材。 从2020年底开展的三批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改革,覆盖的药品平均降价54%,每年节约费用539亿元,据悉2月将开展第四批集采,并扩大高值医用耗材集采范围。 对此,业内人士表示,近年来国家推进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重大改革。集采后,药品价格进一步趋于合理,有效缓解了群众看病贵问题,同时也有利于医保资金可持续。下一步集中带量采购将从国家和地方两个层面共同推进,全面加速挤药品、耗材价格水分。 开年第四批国家带量集中采购启动 1月15日,上海市阳光采购网发布公告,正式开展第四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工作,并透露2月3日将在上海开标,与企业确认供应地区。 数据显示,第四批国采共有45个产品,80个品规,涉及药企数量预计超过120家。据研究机构梳理,45个品种中有8个注射剂品种,3个滴眼剂,其余为口服剂型。 信达证券分析师杨松表示,化学药国家集采已然制度化、常态化,后续随着品种,尤其是注射剂品种的陆续通过,集采有望持续稳步推进。此次集采品种以首年约定采购量基数和最高有效申报价计算,采购对应规模约254亿元。 值得一提的是,此次采购多款药品最高有效申报价创新低。如糖尿病药物、0.5mg规格的瑞格列奈,“天花板价”只有0.5057元;抗癫病药物加巴喷丁口服常释剂型,0.1g规格最高申报价,不得超过0.47元;常用药诺氟沙星口服常释剂型,0.1g规格最高申报价为0.5元,布洛芬常释剂型,0.1g规格的最高申报价更是低到0.2元。 约定规则来看,各品种各地首年约定采购量按全国实际中选企业数为1家的,为首年约定采购量计算基数的50%;全国实际中选企业数为2家的,为首年约定采购量计算基数的60%;实际中选企业数为3家,为70%;实际中选企业数为4家及以上,为80%。但是,伏立康唑口服常释剂型、诺氟沙星口服常释剂型、特比萘芬口服常释剂型、头孢丙烯口服常释剂型、左氧氟沙星口服常释剂型、玻璃酸钠滴眼剂(含0.1%浓度与0.3%浓度)、注射用比伐芦定,采购量将分别比上述规则分别减少10%。 同时,中选厂家规则继续拓宽。从首次带量采购的独家中标,到扩围时最多3家,第三批国采入围企业最多8家。此次则是进一步放宽,当申报厂家数量大于等于13家时,最多入围10个厂家,给予企业更多机会,也便于产品供应保障。 采购周期约定来看,全国实际中选企业数为1家或2家的,本轮采购周期原则上为1年;实际中选企业数为3家,采购周期原则上为2年;实际中选企业数为4家及以上,采购周期原则上为3年。 公告还明确,采购周期内采购协议每年一签。续签采购协议时,约定采购量原则上不少于各地该中选药品上年约定采购量。但值得一提的是,此次涉及的氨溴索注射剂、丙泊酚中/长链脂肪乳注射剂、布洛芬注射液、多索茶碱注射剂、帕瑞昔布注射剂、泮托拉唑注射剂、硼替佐米注射剂、注射用比伐芦定本轮采购周期原则上为1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