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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改反垄断:首次“剑指”进口药

http://www.healthr.com 2020年08月12日 11:10 来源:经济参考报

  市场秩序和行业合规程度仍有待优化

  中国价值医疗研究中心执行主任梁嘉琳表示,当前反垄断调查指向进口药,可见同一疗效、同一通用名的药物,在国内外仍存在价差。“这一价差的存在有几个原因:一是可能来自更高的税收成本。对此,2018年,国务院已经降低抗癌药的进口关税、增值税。二是可能来自更高生产成本。为解决这一问题,在部分药品实施带量集采并大幅降价后,大量跨国药企将生产基地搬到生产成本更低的发展中国家。三是可能来自垄断违法行为产生的超额利润的吸引力,这也是执法部门需要大幅压缩的。”他说:“跨国医药企业在中国如果对进口药实施价格垄断,不仅涉嫌违反《反垄断法》,在参与药品招标采购时还涉嫌违反《招投标法》。”

  对此,环球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范可表示,近年来,医药行业在价格垄断、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等方面,合规程度仍有待进一步提高。例如,在执法部门公开案例中,虽然某企业仅参与了竞争者组织的会议,并未明确接受有关药品不对外供货以及涨价的提议,也未有证据显示其达成书面垄断协议或是在会后同另外参会企业就涨价行为进行了沟通,但因会议结束后各与会企业分别在短时间内有默契地全部上调了某药品出厂价格,仍被认定为达成并实施了垄断协议。在其他行业,有的行业协会组织会员企业达成价格垄断协议,或是划分会员企业的销售区域和对象、销售产品的类别、市场份额等,也涉嫌构成垄断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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