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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综合医院都要设中医科室

http://www.healthr.com 2021年07月06日 10:31 来源:健康报

  本报讯(首席记者姚常房)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卫生局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推动中西医协同发展的意见》。《意见》要求,三级综合医院应全部设置中医临床科室,设立中医门诊和中医病床。鼓励有条件的三级综合医院设置中医二级学科或专业组,鼓励和支持二级公立综合医院设置中医临床科室。

  《意见》强调,公立综合医院应有院领导相对固定分管中医药工作,并在医疗管理部门中明确责任人负责全院中医药业务管理。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将中西医结合工作纳入医院评审和公立医院绩效考核。设中医临床科室的公立综合医院要把建立中西医协同发展机制和多学科诊疗体系纳入医院章程,将中西医联合查房、会诊纳入医院管理制度,统筹优化并差别化实施中医临床科室绩效考核。

  《意见》指出,有条件的综合医院特别是有条件的三级甲等综合医院要设置中药房,提供中药饮片、中成药和中药配方颗粒调剂服务以及中药饮片煎煮服务。县级综合医院中医临床科室要和县级中医医院要形成相互协作、错位发展的有序格局。没有设置县级中医医院的边远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在县级综合医院要基本实现中医临床科室全覆盖。设置互联网医院开展互联网医疗服务的,鼓励提供互联网中医药诊疗服务。

  《意见》提出,将中医纳入多学科会诊体系,综合医院对临床类别医师开展中医药专业知识轮训,使之具备本专业领域的常规中医诊疗能力,逐步做到“能西会中”,推进中西医结合诊疗服务覆盖医院主要临床科室。同时,改革完善中医药职称评聘制度。对未列入《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的中西医结合相关专业,可按有关要求采取评审等办法确认初级、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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