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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http://www.healthr.com 2006年08月29日 09:45 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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